(通讯员:芦铃)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和专业认知能力,帮助同学们直观了解司法实务流程,4月19日上午,法学院副院长张强、刘宏伟老师、芦铃老师组织并带领全体大一和大三年级学生,走进了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场,旁听观摩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庭审活动,真实体验了案件审理全过程,零距离接受一次法治教育。
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庭审正式开始。书记员明确了庭审纪律要求,法官核对了当事人的身份,并告知当事人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和所享有的法律权利。在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围绕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属于“敲打”还是“驱赶”等事实依法展开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陈述等环节。整体庭审气氛庄严肃穆、程序规范清晰,师生们仔细聆听,严格遵守法庭纪律,认真地观摩了庭审全过程。
此次现场庭审观摩,使师生增加了对庭审程序的了解。观摩结束后,同学们就此案件进行了交流讨论,对庭审流程和专业知识有了更深的了解,也更加坚定了同学们要学好法学专业知识,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人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