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王永军 章惠茹)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精神,推动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相结合,我校法学院积极探索课程实习新途径,深化协同育人,联合司法实务机关组织开展了“庭审进校园”系列活动。
6月26日上午,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院领导常辉带领市人民检察院及各县区检察院干警代表30余人,来到我校法学院模拟法庭,与200余名师生共同观摩了湛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侵犯商标权犯罪案件。该案是由湛河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张莹担任审判长、两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公开审理鲍某、赵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一案。在庭审过程中,双方通过举证、质证环节,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公诉人结合本案实际,进行现场法庭教育。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使观摩庭审的师生对涉及知识产权的法律有了新的认识,加深了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理解。
6月27日上午,我校又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开展了“庭审进校园”活动,市中院在我校模拟法庭公开审理了郭某某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在市中院刑二庭庭长宋红超、副庭长张顺强、张文钦组成合议庭的主持下,有序把握庭审节奏,准确归纳争议焦点,严格遵循法定程序,适时引导控辩双方展开举证质证和辩论陈述;被告人及辩护人充分表达了辩护意见,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庄严肃穆,严谨高效,为师生呈现了一场完整、精彩的刑事庭审,彰显了司法的公正权威。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宋红超法官还针对此次案件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等,现场向同学们以案释法,并结合办案实例,提醒同学们注重保护个人信息以及提供“两卡(手机卡、银行卡)”存在的潜在法律风险等问题,引导同学们注重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零距离”观摩庭审进校园系列活动,法官们娴熟的庭审把控能力和司法智慧,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同学们深刻感受到了审判的庄严、法庭的严肃和司法的魅力,受益匪浅;同时,对庭审案件相关法律知识有了新的认识,加深了对所学理论的理解,进一步增强了同学们学习法律的热情。庭审进校园不仅是我校法治宣传的一种有效途径,也是实施法学实践教学改革,探索法学院校与法治工作部门在学生实习实训环节深度衔接,实现法学教学和司法审判的良性互动,共同培育高素质应用型法治人才的有益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