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市法学会邵新君科长讲话
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生青杰教授发言
(通讯员:罗正标 刘泽宇 李亮国)“平顶山市法学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于5月9日上午在法学院413会议室隆重举行。来自平顶山市法学会、河南城建学院、平顶山学院、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平顶山市公安局、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等单位的约30余位代表出席会议。
会议由法学会秘书长李丽莎主持。会议伊始,王艳芳院长代表河南城建学院法学院全体师生致辞,对与会代表莅临河南城建学院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我院办学的基本情况。
市法学会邵新君科长传达法学会第五届常任理事会第三次扩充会议精神,要持续关注我市城乡一体化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从整体上把握了会议的核心方向。
在主题发言环节,研究会会长生青杰教授以《我国建筑业的过去、现在和将来:国办发【2017】19号文件研读》为题,详细介绍我国建筑业发展的状况以及重点提出六个问题并给出自己的解决意见;研究会副会长、平顶山学院政法学院副院长杜辉教授以《我市城乡规划与城市绿化立法工作》为题,结合亲身实践经验为我们介绍了平顶山在城乡规划与城市绿化立法工作的程序等整个立法过程;研究会副秘书长、河南城建法学院教研室主任李亮国博士以《按日计罚制度的沿革、实施及完善》为题,根据自己的研究成果为我们梳理了环境资源保护法中按日连续计罚制度的发展脉络以及提出若干完善建议;研究会常务理事、平顶山学院政法学院侯书平老师以《农民环境权益保护》为题,切身结合农村生活经历,指出城乡污染转移现象导致了农村“二次污染”,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同时针对这一现状提出若干切实可行的想法。
在自由发言环节,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平顶山市公安局、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等出席代表积极参与到会议的讨论之中,踊跃发表意见和看法。与会代表观点纷呈,会议气氛十分活跃。与此同时也指出若干在实务中面临的难题,把握好城乡建设的协调性发展,统筹兼顾环境保护工作,共同促进理论和实务的最佳融合。
在年会结束之际,法学会秘书长李丽莎总结了年会研讨成果,指出了今后的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