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法学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我校生青杰教授当选为会长

作者:张强 苏芸芳 时间:2015-12-30 点击数:

  

(通讯员 张强 苏芸芳 2015年12月29日上午,平顶山市法学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在平顶山市政府311会议室召开成立大会。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市法制办、河南城建学院、平顶山学院、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等相关单位40人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黄庚倜发来贺信。他对研究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希望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充分发挥人才和智力优势,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党委政府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政法工作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多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多提切合实际的对策建议,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速实现转型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平顶山市法学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章程》、《关于平顶山市法学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选举办法》,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并随之召开第一届理事会会议,选举产生了研究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我校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生青杰教授当选平顶山市法学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王东明副教授当选副会长,李亮国、苏芸芳、张强三位老师当选研究会常务理事。

    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的成立,一方面有利于我校的科研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为我校的科研成果的实务转化提供平台;另一方面能够充分发挥专家智库的作用,提出有利于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推动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问题的解决,维护公众权益为构建绿色环保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建设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长流、永续发展的美丽鹰城提供坚实的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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