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全体师生:
为进一步拓宽学院与师生互动的途径,经研究决定公布法学院“书记、院长信箱”,现将有关信息说明如下:
一、受理事项范围
1.涉及学院改革、发展、稳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
3.法学院有关科室不受理或对其处理结果不满意的问题。
4.反映有关人员的问题。
5.其他需要法学院研究解决的问题。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的,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冒充他人发恶意信息的、已通过其他途径反映正在处理的问题和其他不适宜书记、院长信箱处理的问题等内容不予受理。
二、反映问题须知
1.倡导真实文明来信。来信人应客观、真实反映问题,尽可能提供详尽情况,明确个人诉求;做到言语文明,不得捏造事实,辱骂、诬陷他人,侵犯他人隐私;不得损害其他师生员工和组织的合法权益。非真实、不文明来信不予处理。
2.倡导分渠道写信。来信人对所反映事项作一定梳理,对有关科室职责范围内的具体事项应直接向部门反映,“一信多投”信件可不予处理。
3.恶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具体信箱地址
(一)书记信箱
信箱地址:M4102022@163.com
办公地址:文管一号楼410
联系电话:03752089858
(二)院长信箱
信箱地址:Z4152022@163.com
办公地址:文管一号楼415
联系电话:03752089979
(三)其他联系方式
1.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文管一号楼411
联系电话:03752089332
2.团学办公室:
办公地址:文管一号楼412
联系电话:03752089331
3.意见建议箱:
意见箱地址:文管一号楼416室旁
法学院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