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系李国华老师荣获“鹰城优秀法治人物”荣誉称号

作者: 时间:2012-01-12 点击数:

   供稿:办公室

  (通讯员  张强) 10月16日上午,平顶山市“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召开,我系李国华老师被评选为“首届鹰城优秀法治人物”,身披绶带走上领奖台,接受了表彰。
    据了解,今年3月份,首届“鹰城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启动。经过部门推荐、组委会初评、媒体公示、公众投票等环节,评选产生了首届“鹰城优秀法治人物”。我校推荐参加评选活动的我系教师李国华,获得首届“鹰城优秀法治人物”的荣誉称号。据悉,李国华老师也是我市教育界唯一获此殊荣的人。 
    自2005年我校创办法律系以来,李国华老师作为法学专业教师,先后讲授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罗马法、西方法律思想史、中国法律思想史等多门课程,均获得学生的普遍好评。在2009年河南城建学院第一届十佳教师评选活动中,当选为校十佳教师之一。并在同年被评选为河南省师德先进个人,获得省教育工会颁发的教育奖章。李国华老师高度重视理论联系实际,经常带领学生走出课堂,积极进行社会普法宣传,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参与学校和所属企业的法律纠纷诉讼处理,履行公民的社会责任。李国华老师为我校法律系的发展以及“法治鹰城”建设作出了自己的努力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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