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系在鹰城广场等地举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作者: 时间:2011-12-23 点击数:

 
   (通讯员  张强)今年的 12月4日是我国第11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当天上午我系在市区鹰城广场、步行街及校园内同时开展了主题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的法制宣传活动。我系李国华副教授和王东明博士以及百余名学生参加了此次活动。
    据了解,中央在“六五”普法规划中明确提出“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集中开展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 2011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六五”普法精神,此次活动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法律系与宣传部联手精心组织、认真落实,不仅制作了6块法制宣传版面、十余条宣传横幅、发放了3000余份宣传页和问卷调查表,还在活动现场设立了法律咨询台,为20余位市民现场提供了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为“12•4”法制宣传活动添上了精彩的一笔。
    此次宣传活动以宣传宪法内容为核心,同时还宣传了《婚姻法解释(三)》、《刑法修正案(八)》、《侵权责任法》和《合同法》等与市民和学生日常生活紧密相连的法律知识,开展了一次深入社区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本次活动不仅受到平顶山市电视台、平顶山日报等新闻媒体的采访,还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市政法委、市司法局相关领导的高度赞赏并签名留念。
    在活动现场,法律系王东明老师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时说: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普法、参与普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动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是作为法律人的我们所肩负的义不容辞的责任。
    另外,我系近期还将开展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辩论赛、模拟审判等形式多样的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这些活动均为我校“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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