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永军 芦铃)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函〔2022〕16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验室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强化实验室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配合学校的“实验室安全文化宣传月”活动,法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对我院实验室进行安全自查活动。
9月20日下午,我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在张强副院长的带领下,对学院实验室进行了各项安全隐患再排查。重点检查用电安全和消防器材,结合我院的危险源分布点,逐一检查,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防患于未然。
通过检查发现,一些明显的安全隐患大大减少,大部分实验室干净整洁,布局合理,规章制度上墙,警示标志明显,安全责任到人,实验室总体情况较以前有很大提升。
本次检查有利于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督促实验室做好日常安全工作,进一步保证了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