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仪式现场
范晓伟校长与王辉院长共同为平顶山破产法研究中心揭牌
签订法校合作共建协议
向首席专家韩长印教授颁发聘书
向中心研究员代表发放聘书
韩长印教授作专题学术报告
(通讯员 李艳珂)为进一步加强校地合作、深化协同育人,推动法学教育与法治实务相互融合,6月16日下午,我校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在行政楼学术报告厅举行平顶山破产法研究中心成立暨揭牌仪式。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辉,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上海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会长、我校客座教授韩长印,校长范晓伟,校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刘守勇、副校长毛艳丽,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闫宝,市中院院领导刘士浩、徐合林出席会议。平顶山市两级法院代表,河南城建学院科研处、法学院师生代表以及平顶山市破产管理人代表等参加会议。会议由刘守勇主持。
范晓伟代表学校致辞,在介绍学校基本情况和肯定市中院工作成绩后,他表示,破产法是调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法律制度,深入开展破产法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重要意义。他强调,河南城建学院与平顶山中院联合成立破产法研究中心,是双方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的具体举措,也是推动校地合作、深化协同育人,培育高素质法治人才的重要抓手,这对更好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必将产生重要影响。
王辉代表平顶山中院致辞。他表示,平顶山破产法研究中心的成立能够有效促进破产法学术交流,推动破产审判工作进步,对更好地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他强调,平顶山破产法研究中心将注重中心实体化建设,广泛凝聚各方力量,重点围绕企业破产障碍、法律实施难点,将学术性与实践性有机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破产理论研究,探索破产理论研究新路径,促进破产理论研究与破产实践探索常态化运作和发展,推动中心成为全市破产法治建设的思想库与人才库,以扎实的理论研究成果与优质的司法审判实践,塑造破产法治鹰城品牌。
仪式上,毛艳丽宣读《平顶山破产法研究中心组织架构与职责任务》,毛艳丽、闫宝分别代表双方签订法校合作共建协议。范晓伟校长与王辉院长共同为平顶山破产法研究中心揭牌,并为研究员代表发放聘书。
中心成立暨揭牌仪式后,双方共同举办了鹰城破产法论坛。韩长印教授以《破产程序的申请主体》为题,围绕《企业破产法》修订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比较法中执转破等情况作了精彩报告。
平顶山破产法研究中心以破产审判与理论研究深度融合为重点,旨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理论研究和破产审判水平。研究中心将着力推动法校人才交流、课题项目研究、破产业务培训,共享理论与实务研究成果,以案件研讨论证、指导规则制定、教学活动开展和破产法学宣传为抓手,积极稳妥推动平顶山市企业破产工作健康发展,为平顶山市高水平一流营商环境和法治鹰城建设贡献智慧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