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禹琳琳 赵珂慧)11月1日上午,我校客座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韩长印应邀来我校做学术报告。法学院副院长马东丽、副院长张强、党委副书记吴锦展及法学院师生200余人一起聆听了报告。报告会由马东丽主持。
韩长印教授以《商事部门法的逻辑定位问题》为题,从股东出资义务、公司人格独立、管理层的忠实和勤勉义务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韩长印教授首先提出新公司法完善了公司资本制度,五年认缴制的实施可以有效的减少注册资本虚化,实现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权益平衡问题。进而以“海航集团实质合并破产”为例,指出要准确把握关联企业合并破产的适用标准,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既是对公司人格独立的和股东有限责任的严格恪守,也是防止股东滥用公司人格独立的前提。最后,韩长印教授强调了管理层在保障公司资本充实,履行出资义务方面的法定职责。报告会后,韩教授还与法学院师生进行了互动交流,对同学们提出的专业疑问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并赠书给同学们。
此次报告会增强了师生对商事部门法领域的了解,激发了同学们对法学专业的学习兴趣和热情,对学院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具有重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