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民盟盟员生青杰教授正式获聘第六届清远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聘期自2026 年 3 月 20 日至 2031 年 3 月 20 日,任期五年。

清远仲裁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专业化民商事仲裁机构,秉持独立、公正、高效的办案原则,主要受理合同纠纷、财产权益争议等民商事案件,重点化解建设工程、商事交易、金融投资等领域矛盾纠纷,裁决具有法律效力,是优化地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法治平台。该委员会遴选机制严谨规范,择优吸纳理论扎实、实务精湛的专业人才,不断提升仲裁办案专业化水平。

此次受聘,是业界对我院民盟盟员专业能力、学术素养和实务水平的高度认可。作为党外知识分子代表,生青杰教授将充分发挥民主党派专家优势,依托自身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法治领域的深厚积淀,严谨履职、公正办案,积极参与民商事纠纷化解,主动践行盟员社会责任,以专业力量服务地方法治建设,彰显我校民主党派教师履职担当、服务社会的良好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