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章,新制度

作者:邓蕾 时间:2016-05-07 点击数:

(通讯员:邓蕾 李会亚)近段时间,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会时常出现例会迟到、旷会、工作不认真的情况,为了调动学生会成员的积极性,整顿学生会内部的风纪,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于2016年5月4日晚7点,在1号教学楼413教室开展法学院学生会全体大会。学生会全体成员参加。

大会开始,副主席指出学生会最近一段时间的不足之处,具体有工作拖沓,开会旷会或迟到,工作敷衍了事,不认真。为了针对这一情况,学生会主席团出台了新的学生会规章制度,新规章由副主席给大家解释说明。副主席首先说明学生会的概念、性质、任务、工作基本原则和对成员的要求等条目。接下来又具体解释新规章的细则,对于分配的工作,成员不得无理由推卸,对每周例会的召开确定了时间,学生会举办的集体的活动和会议,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迟到和旷会,并对违反规章的行为予以惩罚。对于同学间的待人接物,学生会成员更要严格要求自己,礼貌待人,举止得当,为同学们作表率。为了体现学生会成员的服务性、先进性,学生会成员要积极参加学校举办的各大活动。宣布了学生会新规章后,每个成员反思自己的行为举止,是否符合新规章制度。副主席建议每个成员站起来发言,说出对以后工作的规划,每个同学也都认识到工作认真的重要性,并且保证以后工作一定细心负责。最后,副主席总结本次会议,并对同学们寄予了厚望,希望在各位的努力下法学院学生会越来越好。

本次大会宣布了新的规章制度,整顿了学生会内部不良的风气,有利于培养同学们的责任心和工作能力。此次的新规章也是法学院一个新的开始,希望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在各位成员的建设下,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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