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学习是坚持党员在职学习制度的有效形式之一,是不断提高党员思想理论素质,帮助党员及时、准确把握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是加强党员能力建设的主要载体,是建设学习型学校的一个抓手。为进一步加强党员的党性,提高自身的综合素养,为切实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理论素养,加强党员的政治学习意识,推进党员的思想作风建设,增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增强工作中的预见性和创新性,提高全院整体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规范党员学习程序,提升学习质量,特制定法学院《党员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重点放在带领党员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
2、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学习十六大通过的新党章以及党的基本知识。
4、学习现代科学知识与业务工作有关的各种知识。
5、学习时事政治,及时了解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形势。
二、学习形式
学习要做到长期规划与近期安排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
结合。党员集中学习每月1次,时间定在每月末周五下午。党员的自
学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三、学习要求
1、学习要始终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着眼于提高党员的政治水平,思想水平和业务水平,着眼于努力解决本部门和本职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2、每学期初党支部要制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内容。
3、每次集中学习党支部要事先明确学习内容以及主讲人。主讲人必须认真备课,保证学习质量。
4、支部对每次学习情况都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安排专人负责考勤。
5、党员要做到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有事要提前请假。
6、党员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并撰写心得体会。学习笔记每学期要达到15000字。心得体会完成3篇,每篇2000字以上。
7、学校党支部要对党员学习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年终评出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对学习不认真的党员要进行通报批评。
8、每位党员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努力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促进发展的正确思路、推动工作的有效办法、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永远保持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和对本职工作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