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扎实提高服务与管理水平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以十八大精神指导学生工作纪实

作者: 时间:2013-12-31 点击数:

                                当事人为我院法律援助工作站赠送锦旗

                              民盟委员赵明为我院学生捐款

(通讯员 刘建华)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一中、二中全会上指出,我们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切实把人民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真正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工作,近期,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本着“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原则,不断创新管理模式,加强制度建设,对学生工作提出了“五要、四不能”的要求。“五要”是指:“对学生要有爱心、处理事情要公心、学生工作要细心、管理工作使学生家长和学校放心、创建好的环境使学生生活和学习能够安心”。具体说,对学生有爱心,就是要真真切切关爱学生,把学生当亲人,使学生能够实实在在感受到法学院大家庭的温暖;处理事情要公心,就是对学生要一视同仁,一碗水端平,特别是在评优评先、奖助学金评定和组织发展等工作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不能冷了学生心;学生工作要细心,就是要时时刻刻为学生着想,处处时时为学生服务;让学生家长和学校放心,就是要求法学院全体教职工认真做好“三育人”工作,让学生家长和学校完全放心;让学生安心,就是为学生积极创造良好的成长和成才环境,让学生能为司法考试、考研深造以及将来的就业安心学习。“四不能”就是:“不能使学生有孤单感,不能使学生有迷茫感,不能使学生因贫困而失学,不能使学生刚毕业就失业”。

法学院紧紧围绕“五要、四不能”的工作要求,开拓思路,创新方式,认真抓好落实,学生工作呈现出了良好的局面。在这个温暖的大家庭里,教师认真传道授业解惑,学生互助友爱勤学争先,师生携手一致,法学院培养出来的学生综合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实践能力强,学生的考研、国家司法考试、就业等都取得了很好的业绩。

1、对待学生富于爱心。做学生工作首先要有爱心,只有热爱教育事业,才会在学生管理岗位上干得顺心、干得舒心、干得开心。我们的学生来自祖国四面八方,成长环境和饮食习惯各不相同,大学之前多是生活在长辈和亲人的身边,是父母掌心上的宝。忽然脱离父母的照顾独立生活,一时难免不太适应,有种陌生感和孤独感。为此,每年新生报到之后,法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和部分老教师都会亲自找学生谈心,了解学生家庭状况,询问学生报考本专业的目的和将来的打算,以便有针对性的帮扶和教育。学院还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在奖助学金评定过程中,尽可能使所有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都享受到国家政策的照顾。例如,金昶城同学家庭比较困难,四年来基本靠奖助学金来完成学业,深感学校温暖,常怀报恩之心。在“国家资助 助我成才”征文比赛中,该生先后荣获学校一等奖、河南省一等奖和国家二等奖,在诚信标语口号征集大赛中荣获河南省二等奖,为学校、学院争得了很大的荣誉。

学院还积极推行困难生承包班级卫生制度。助学金的发放首先照顾卫生员,这种办法不仅创新了贫困生资助模式,也使班级卫生状况得到很大改善。对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院还积极想办法给予特殊帮助。2013年12月初的一天,一名学生年近80岁的爷爷来到学院张龙栓书记办公室,说由于家庭特困想让学生退学。原来这名学生目前和其爷爷生活,经济来源只有低保。张书记在听取来者详细说明情况并核实后,当场表态:学院一定想办法给予帮助,即使班子成员共同资助也不能使学生失学。随即召集有关人员商议解决办法,除决定在教职工中发动对其捐款外,再寻求社会力量对其帮扶。后经我院王芹萼副院长联系,民盟平顶山市委委员爱心人士赵明先生对该生予以5000元善款资助。

与此同时,法学院对全体教职工倡议,无论是学生外出实习、放假回家,或是生活中遇到经济上有困难等,教职工都要热心帮助。对于学生回乡返校等,要求辅导员老师必须在第一时间与学生及其家长通话,报一声平安,送一份安心。

2、涉及学生利益的大事要讲“公心”。班级团结与否,辅导员威信高低,与老师在管理工作中是否处以公心有直接关系。心底无私天地宽。如果辅导员处事不公,带有偏见,甚至是私心,那么这个班级必然是矛盾重重,一团乱麻,直至出现大的问题。为防止学生管理队伍中出现处事不公,有意偏袒和吃喝拿要等现象,法学院制定了《辅导员管理办法》,对辅导员的日常行为都作了严格要求。在评先推优、奖助学金评定和组织发展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班级量化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量化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和《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助学金、评优评先和组织发展综合评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上至书记、院长,下至一般老师,不接受说情和宴请,更不准克扣学生奖助学金,一经发现,报请学校进行严肃处理。历年来,法学院在上述工作中没有出现违纪和上访告状现象。竞争公平了,推优公开了,学生心里就暖和,正气就会自然形成,学生学习目的就会明确,动机就会端正,不仅考试不作弊,也乐于参加群体活动,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明显提高。

3、做好学生工作前提必须“细心”。学生管理工作无小事,任何一次疏忽和一个纰漏就有可能造成无可挽回的严重后果。作为老师不仅要全面掌握学生的基本情况,还要把学生当朋友,与其常沟通,对其常帮助。为此,法学院实行对每个学生建立基本信息档案,装订成册,放置辅导员办公桌上,以便经常查看。并要求辅导员要对所管学生基本信息烂熟于心,做到闻其声,知其人,特别是对有补考和积欠科目的学生要重点跟踪,做到常谈心、常督促、常帮助,确保学生能顺利毕业并获得学位,做好动态管理。

与此同时,法学院还加强了对学生的走访工作,要求书记、院长每学期到学生宿舍走访两次,副书记每月走访一次,辅导员每半月走访一次。每次走访,不仅要看学生宿舍卫生状况、学生被褥是否单薄等,还要与学生谈心,了解学生思想、生活和学习,对学生反映的热点和困难等及时给予解答和帮助。为彻底消除宿舍安全隐患,法学院还实行了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包宿舍制度,规定每个宿舍要保障有一名党员或学生干部入住,宿舍的管理状况与宿舍责人量化考核挂钩。

为及时疏导学生关于思想、情感和学业等方面中的困惑,学院成立了自己的心理咨询中心,并有专人负责给学生作心理辅导。上半年有一学生由于担心家庭负担太重和对前途感到迷茫,几欲退学。见此情景,张龙栓书记多次与其谈心,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有法学院丁秋蕊老师经常给予其心理疏导,现在该生已愉快地留校继续学习,成绩也有了很大的进步。

为配合学校搞好“华光体育活动”,满足学生锻炼身体的心愿,我们以“共同参与、锻炼体质、增进友谊”为宗旨,率先成立了“法学院体育俱乐部”,包括有“篮排足俱乐部”、“田径俱乐部”和“健美操俱乐部”,学院为各个俱乐部配置了相应的锻炼器材,规定了每周最低活动时间和训练内容,俱乐部成员考勤情况与平时量化考核挂钩,法学院体育运动成绩和学生的身体素质整体上有较大提高,由于这批学生晨练的带动作用,学生大都能早起,旷课迟到现象基本杜绝。

4、管理工作的目标必须让学生家长和学校“放心”,使学生安心。为了把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使学生家长和学习放心,法学院紧贴社会需求,把握时代脉搏,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增强学生的综合能力。组织了“法制宣传服务队”、“政策宣讲团”等服务队,先后奔赴鲁山、湛河区、郏县等进行社会实践活动,成效显著,法律援助工作站被授予“河南省志愿服务示范站(点)”荣誉称号。为积极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学院成立了以党总支书记张龙栓和院长王艳芳为组长、学院全体人员为组员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树立全员服务就业工作的意识,要求全院教师要通过各种途径和资源积极帮助毕业生联系工作。学院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学生考研和司法考试工作,利用暑假组织学生在模拟法庭集中准备考研和司法考试,还组织开展了考前动员、考前辅导、学习经验交流会、复习方法指导等系列活动,组织思政课教师义务为考研学生进行政治理论课辅导,组织法学专业教师义务为司法考试进行专题辅导等,涌现出很多像张强那样自掏腰包为学生考研调剂和暑期实践提供大量帮助的热心教师。为鼓励学生考研和司法考试,法学院在学生奖助学金评定时对学生英语考试成绩都做了一定要求,在量化加分和名额分配上对报考人员都给予一定倾斜。通过这些努力,2013年度法学专业共有22名学生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过关人数再创新高,通过率为40%,远远高于该年度全国约9%的比例;考研上线人员比例也大幅提高。

法学院学生工作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取得了一定成绩,这得益于我们坚持走群众路线,坚决按照院党委要求切实搞好师生服务工作,在学生管理工作中,务实创新,真抓实干,为学生成长成才,付诸真心,倾注真情。现在,法学院又站在一个新的起点,我们一定加倍努力,力争使学生工作在将来取得更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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