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法学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二届理事会会议成功举办

作者: 时间:2024-01-25 点击数:

(通讯员:赵珂慧)2024年1月24日下午,平顶山市法学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二届理事会会议在河南城建学院召开。平顶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副会长周立峰,平顶山市法学会秘书长张一、河南城建学院法学院党委书记苗道华、副院长张强、党委副书记吴锦展、法学系主任马东丽博士,平顶山市县有关单位从事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法学理论与实务工作的55位会员代表出席会议。会议由河南城建学院法学院副院长张强主持。

河南城建学院法学院党委书记苗道华发表欢迎辞,他对各位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本次会议的顺利召开表示热烈祝贺。他对河南城建学院法学院发展现状与成就进行了介绍,河南城建学院法学院构建了以“城建+法学”为中心的特色鲜明、结构合理的应用型法学专业体系,为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平顶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副会长周立峰致辞,他指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法治建设,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是当前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法学研究工作者的时代任务,希望通过此次会议深入交流,为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法学研究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指导和智力支持,从服务于国家法治建设和地方发展出发,让法学研究与法律实践充分结合,形成更高标准、更卓越的成果。

平顶山市法学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生青杰代表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作工作报告,他介绍了研究会近几年在服务地方法治、提供立法建议与法律咨询、加强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成就,并就研究会的未来发展提出了相应计划。

随后,会议进入换届选举程序。河南城建学院法学院张强副院长宣读了《关于平顶山市法学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选举办法》和《平顶山市法学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建议名单》,选举产生了平顶山市法学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会长生青杰,副会长陶赴京、李红伟、王东明、杜辉、段贞峰、张强,秘书长王晓永,以及冯俊杰等26名常务理事和刘延明等58名理事。

会议研讨发言阶段,就“新时代如何更好开展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研究会工作”展开交流讨论,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冯俊杰、平顶山仲裁委员会李红伟、河南农业大学杜辉、平顶山学院政法学院段贞锋、平顶山市财政局郭好杰、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景杰、新华区人民检察院连俊杰、叶县人民检察院陈冬、上海市建纬(郑州)律师所向显通等出席代表积极参与到会议的讨论之中,踊跃发表意见和看法。与会代表观点纷呈,会议气氛十分活跃。

本次会议的圆满召开,为平顶山市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法学研究的从业人员提供了交流学习的平台,有助于共同探讨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领域的法学问题,进一步推动平顶山市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法领域的研究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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