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
(一)工作职责
1、建立接待制度。了解和掌握全院经济困难师生对法律援助的需要,接待学院师生的来信来电来访法律咨询、代写必要的法律文书;
2、建立法律援助宣传制度。采用各种形式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面向广大群众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和调研活动;
3、建立案件承办制度。工作站对学院师生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进行初审,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报市法律援助中心审查批准后,由市法律援助中心统一指派人员办理;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不得以“平顶山市法律援助工作站”名义私自办理诉讼案件或从事有偿法律服务。
4、建立实习基地制度。为提高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工作站有计划地安排大学生在法律援助机构进行实习。
5、承办市法律援助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目标
打造集法学实践教学、学术研究和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为一体的合作平台,引导学生掌握法律援助制度概念和申请法律援助的基本常识。就学院易发多发涉法矛盾纠纷,为困难师生无偿提供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的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
二、组织建设
法律援助工作内容的圆满完成和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应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
1、硬件建设:以建成一个现代化的法律援助信息服务平台为目标;
2、制度完善:逐渐完善工作机制,将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化、常规化,以实现工作站的科学管理,规范运行为目标;
3、能力提升:以提升法律援助的服务水平为目标;
4、舆论宣传:以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为目标。
工作站设置四个机构,负责处理四方面的工作:技术中心(负责硬件建设及网站维护)、业务中心(负责具体案件的处理和工作人员队伍能力的提升)、宣传中心(负责舆论宣传)、工作站主任联席会议(负责制度完善和对三个中心的管理),采取法学院领导和法律援助中心指导下的工作站主任负责制。其中,法学院负责监督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工作站设主任一名,全面负责整个工作站的运行及业务中心的工作,设两名副主任,分别负责技术、业务中心和宣传中心的工作。主任和副主任组成工作站主任联席会议,为工作站的管理机构。法学系全体专业教师为工作站的工作人员。
三、具体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严格科学的法律援助工作管理体制和机制
1、理顺法律援助管理体制。河南城建学院法学院负责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平顶山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对工作站进行业务指导。
2、综合运用统计分析、信息沟通、经验交流、教育培训、调查研究、督促检查、表彰惩戒等管理手段,促进法律援助整体发展,保证法律援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二)发展完善规范高效的法律援助实施体系
1、加强法律援助机构的规范化建设。法律援助机构设置应覆盖满足师生申请法律援助的需要,为此,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人员应以法学院教师为主。同时,法律援助工作站有必要的办公设施,健全的工作规范和制度,能够依法履行职能。
2、推行公示制度。向河南城建学院师生公开法律援助工作站办公地址和咨询电话,以及申请法律援助的范围、条件、程序;设立专门的接待室;探索推行网上受理法律援助申请。
3、搞好接待咨询服务,进一步健全接待制度。推行“五个一”接待。即“一张笑脸、一句问候、一杯热茶、一个座位、一条建议”,咨询有结果。
4、推行法律援助申请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等。对一些行动不便的孤寡老人、残疾人,实行上门提供咨询办理法律援助申请等服务。建立并实施科学合理的经济困难证明制度和操作规程。
5、加强指导,提高办案质量。采取措施,保证满足符合法定条件的困难师生的法律援助需求。同时,按照工作重点,加大对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及其他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注意做好群体性、敏感性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6、参照平顶山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标准,建立统一的法律援助案件归档管理制度和业务信息统计管理制度。
7、多方调动法律援助人力资源。要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积极性,广泛调动学生社团、法律援助志愿者、民间组织参与法律援助工作,使更多的公民能够获得免费的法律帮助。
8、探索多元化服务方式。在刑事辨护和诉讼代理方式之余,探索非诉讼法律援助方式,提高优质高效的法律咨询服务,为化解社会矛盾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建立健全法律援助规范制度体系
1、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援助条例》、《河南省法律援助条例》及与之相配套的法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包括组织机构、人员管理、业务工作制度、办案规程、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和案件质量监控以及法律援助机构内部的管理制度等规范,形成以《法律援助条例》、《河南省法律援助条例》为核心的法律援助规范体系。
2、根据《法律援助条例》,加强调研论证,并结合平顶山市和河南城建学院的实际情况,注意发现和掌握与《法律援助条例》和《河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对今后的废、改、立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四)建立健全可持续的法律援助人员教育培训体系和奖惩机制
1、根据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的要求和省市统一的法律援助人员培训教育计划,充分利用河南城建学院法学院已建成的模拟法庭,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培训计划的主要内容是法律援助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法律援助法律法规政策及业务知识、办案技巧、法律援助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等。
2、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机构和人员的表彰奖励制度。根据《法律援助条例》和《河南省法律援助条例》制定有关表彰奖励办法,提请平顶山市司法局和河南城建学院表彰在 法律援助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法律援助工作者和志愿者。
(五)加大宣传力度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社会知名度
1、采取多种方式,在全社会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制度。通过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宣传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通过举办咨询、讲座、发放材料等多种途径,让公众了解法律援助有关知识。深入城市社区、农村乡镇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常识的宣传,送法到基层,让普通百姓知晓法律援助。
2、扩大法律援助宣传效果。利用各种渠道,结合工作实际,加大向社会各界宣传法律援助工作的力度,加深社会各界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识,增强支持配合的积极性,形成河南城建学院关心重视、政府部门理解支持,法学院教师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反响积极的良好局面。